规则援引自FCI-IGP1官方规则,比之前的服从大赛难度有所提升。
同时为适应国内爱好者的训练水平,在IGP1的基础上进行了部分的难度下调。
特别鸣谢:何斐然 Felix Ho
参赛条件:
参赛犬只应在18个月以上并通过BH考核,犬只在出赛时必须戴上单排和宽松大圈金属链环。指导手必须备有牵引带
药物管制:
参赛犬只不准服用任何违禁药物,有关资料请参看 FCI 的违禁物质名单。
社会化适应:
犬只在赛事中的任何时间(包括赛前、赛中和赛后)如果攻击人、攻击其他狗、或显示有侵略性一律会被失格。失格将取消当场赛事已获得的所有分数及禁止继续当场赛事。
评分系统:
满分 优 良 好 合格 失格
70 70–66.5 66-63 62.5-56 55.5-49 48.5-0
75 75-72 71.5-67.5 67-60 59.5-52.5 52-0
80 80–76 75.5-72 71.5-64 63.5-56 55.5-0
85 85-81.5 81-76.5 76-68 67.5-59.5 59-0
90 90-86.5 86-81 80.5-72 71.5-63 62.5-0
95 95-91 90.5-85.5 80-76 75.5-66.5 66-0
100 100-96 95.5-90 89.5-80 79.5-70 69.5-0
分数分布:
第一项目:无绳随行15分
第二项目:随行中蹲坐10分
第三项目:随行中卧 10分
第四项目:平地衔取15分
第五项目:跳跃障碍及衔取 80厘米板10分 ;1米板 额外+5分
第六项目:攀墙 15分
第七项目:前进 10分
第六项目:卧下停留10分
必做项目:70分
有选做项目:75-100分
规则:
从服从部分开始时,指导手带着有牵引绳随行的犬只向审查员报到,在报到时指导手向审查员报上自己和犬只的名字及比赛级别,在指导手站定向审查员报到时,犬只应在指导手左侧自动坐好。服从部分必定是两位指导手与两条参赛犬只在赛场上同时进行,在场地中单数的一组先进行随行,双数的先进行卧下停留。
审查员在每个项目会给予指导手开始的指示,所有项目中的动作如回转、停步、变速等,都不需要审查员的指示进行。
口令是以正常声线发出的简短命令,口令可由任何语言发出。同一个口令必须用于同一个动作。如果犬只在3次口令后仍然不做出项目中的指定动作,那么这项目将会被作废而没有得分。在前来的动作中,指导手可以用犬只的名字代替"前来"的口令,但如果指导手同时将犬只的名字与任何口令连接使用,这会被当作双重口令而被扣分。
在基本姿势中犬只应准确的靠近地坐在指导手腿左侧,犬只的肩膀应该与指导手左膝对正。每一个姿势都是以基本姿势开始或结束,在项目开始时指导手只有一次机会摆好姿势,对犬只简短的表扬只允许在每个项目结束后的基本姿势中,在表扬过后,指导手可以再度摆好基本姿势,在任何情况中,在表扬与开始下一个项目之间必须有一明显休止时刻(约3秒钟)
每个项目都是一基本姿势发展下去,在项目3和4,指导手必须步出最少10步或最多15步后才发出项目所需的口令。在所有前来至返回,与指导手需回到犬只在蹲坐或卧下的项目(约3秒钟)。当指导手回到犬只身边时,他/她可以从犬只前方或绕到其后方步近。
正确的随行应该在所有项目之间也清晰表现出来。回转是左回转,犬只可以顺时针绕过指导手右侧,或贴着左侧摆回来,但犬只在整场赛事当中必须保持同一回转方式.
在返回动作时指导手可以选择犬只顺时针绕过指导手后侧,或选择左摆返回。如果指导手忘记了比赛中的某个项目,审查员会指示指导手补做该项目,在这种情况下不会扣分.
1.无绳随行 15分
建议口令:“随行”
口令只允许从基本姿势开始时,即在变换随行速度中。
项目叙述:在服从环开始时,指导手与随行的犬只向审查员报道,在指导手站定向审查员报到时犬只应在指导手左侧自动坐好从基本姿势开始,指导手命令犬只”随行”,犬只专注、愉快并准确地跟在指导手左侧随行,犬只的肩部必需对正指导手的左膝。
在人犬随行的同时场务工作人员应发出两下口径 6 毫米的枪声,每枪双隔 5 秒,开枪的地点应距离犬只最少 15 步,犬只对枪声必须表现中立没有任何反应,对枪声敏感的犬只将会被失格及取消当埸审核已得的分数。(注:当因枪械管制法律而不允许以发令枪作为审核道具时,主办方可以用其他能发出类似枪声的物品代替,例如爆竹。如果当地对爆竹亦有管制,主办方可以用扬声器播放事先录的枪声。)
审查员对犬只的反应怀疑时可以要求额外的枪声。指导手必需向前直行50步,然后回转再行10-15步,随即指导手必需演示快速与慢速的随行(每个速度最少10步),由快至慢的变速必需直接,中间不应有渐进式的换步,两种速度应有明显的变化,然后指导手再以正常速度完成回到起点的路程,作出右转,走出15-20步后再作出右转,又走出15-20步后回转,回转后向前走出7-10步后站定,当指导手停下时,犬只必需自动快速准确地坐下,无需指导手任何影响。指导手与犬只继续向前走出数步,然后左转,行向由四个人组成的流动群众,在人群中,指导手必需与犬只绕过两个人,一个左绕和一个右绕,指导手必需在人群中停留一下,审查员有权要求指导手重复这动作。
评估(有效于所有速度):超前、离指导手太远、随行位置太后、缓慢或由迟疑的坐、重复指令、指导手的身体语言提示或帮助、基本姿势不正确,懒散,缺乏专注度,缺乏动力,压力或焦虑行为,不愉快的表现,都会被扣分。
2. 随行中坐 10分
建议口令“随行”和“坐”
项目叙述:从基本姿势开始,指导手与随行中的犬只向前行,走出10-15步后指导手发出”坐”的口令,犬只必需立即准确坐下。指导手继续向前行30步,然后停下并立即转身面向蹲坐中的犬只。在审查员指示下,指导手回到犬只的右侧。
评估:不正确的起步、缓慢的蹲坐、蹲坐中焦虑和缺乏专注力都会被扣分。如果犬只以卧下或站立代替蹲坐,这情况会被扣除5分。
3. 随行中卧下 10分
前半部分:基本姿势、准备、卧的指令 5分
后半部分:离开犬只、专注力、召回、跟前位置、靠回基本姿势5分
建议口令”随行”,”卧”,”来”,和”靠”
项目叙述:从基本姿势开始,指导手与随行中的犬只向前行,走出10-15步后指导手发出”卧”的口令,犬只必需立即准确卧下,指导手不得停步、慢速、或向犬只回望。指导手继续前行30步,然后停下并立即转身面向卧下中的犬只。在审查员指示下,指导手使用”来”的口令或犬只名字把它召回,犬只必需愉快地、快速地、和直接地跑向指导手,并靠近指导手准确地坐在他面前。指导手发出口令”靠”,犬只必需快速与准确地返回指导手左侧,犬只的肩部应与指导手的左膝对正。
评估:不正确的起步、缓慢、焦虑和不专注的卧都会被扣分。缓慢的前来或在指导手跟前减速、指导手分腿而立、不正确地坐在指导手跟前和不正确的返回都会被扣分。如果犬只以坐或站代替卧,项目将
被判为”缺”-5 分。
如果犬只在第三次口令都不回来,项目将被判为 0 分,指导手应该过去犬只旁边从基本姿势开始进行下一项目。
4. 平地衔取 15分(哑铃650克)
”拾取”,”放”,和”靠”
项目叙述:从基本姿势中,指导手把哑铃抛出约 10 米距离,在抛哑铃时指导手容许移动右腿用以发力,但犬只必须安静自然地坐在指导手左侧,如果指导手动过右腿,在指令衔取前必须再次站直并最少等候3 秒。在哑铃停定在地上后,指导手才可发出”衔取”的口令,犬只随即快速直接地跑出,把哑铃拾起,然后快速直接地跑向指导手,并靠近指导手准确地坐在他跟前,犬只必须把哑铃平稳冷静地咬紧并抬头向着指导手,直至指导手停顿了大约 3 秒后以”给我”口令让它放口,然后把哑铃安稳地拿回右手中,指导手的右臂应垂直地放在身体右侧。指导手发出口令”靠”,犬只必须快速与准确地返回指导手左侧,犬只的肩膊应与指导手的左膝对正,指导手在整个项目中严禁移动位置,并必须在项目完成后将哑铃放回原位。
评估:不正确的基本姿势、缓慢的跑出,表现压抑、不正确的拾取、缓慢的前来、把哑铃丢下、玩弄或乱咬哑铃、指导手分腿而立、不正确地坐在指导手跟前和不正确的返回都会被扣分。指导手将哑铃抛得下够远,或指导手虽没有移动位置但提示和帮助犬只,亦会被扣分。如果犬只不拾回哑铃,平地拾物一项将被判予0分。
5. 跳跃障碍及衔取 10分(可选择1米板获得15分)
建议口令”跳”、”拾取”,”放”,和”靠”
项目叙述:指导手与犬只以基本姿势面向80厘米高的障碍,距离至少4米,指导手从基本姿势中把哑铃(重量:650克)抛到跳栏的另一边,在抛哑铃时指导手容许移动右腿用以发力,但犬只必须安静自然地坐在指导手左侧,如果指导手动过右腿,在指令衔取前必须再次站直并最少等候3 秒。犬只必需安静自然地坐在指导手左侧,在哑铃停定在地上后,指导手才可发出”跳”的口令,犬只随即快速直接地跨过跳栏,”拾取”的口令必需在犬只跳过栏时发出,越过障碍的动作应该刚劲流畅,犬只跳过栏后直接把哑铃拾起,然后快速直接地再次跨栏跑向指导手,并靠近指导手准确地坐在他面前,犬只必需把哑铃平稳冷静地咬紧,直至指导手停顿了大约3秒后用”放”的口令把哑铃安稳地拿回右手中,指导手的右臂应垂直地放在身体右侧。指导手发出口令”靠”,犬只必需快速与准确地返回指导手左侧,犬只的肩膊应与指导手的左膝对正,指导手在整个项目中严禁移动位置。 评估:不正确的基本姿势、缓慢的跑出和跨出,不正确的拾取、缓慢的跨回和前来、把哑铃丢下、玩弄或乱咬哑铃、指导手分腿而立、不正确地坐在指导手跟前和不正确的返回都会被扣分。犬只如果碰到跳栏最高刑罚是每次扣1分,犬只如果践踏跳栏最高刑罚会扣2分。
特殊规则:指导手可在赛前选择1米高的障碍,如顺利完成,可获得5分额外加分。
6.攀墙 可选做,15分
口令”坐”、”攀墙”和”靠”
在项目开始时,人犬队伍与障碍的距离应最少有 4 米。指导手与赛犬以基本姿势面向板墙,指导手命令犬只”坐”然后去到板墙另一边最少 4 米。在审查员指示下,他让狗攀墙回到自己跟前,指导手停顿了大约 3 秒后发出口令”靠”,犬只必须返回基本姿势。
评估:基本姿势不正确、犹豫或无力的攀越、跟前位置或靠回动作不正确、指导手身体语言提示都会被扣分。
7.前进 可选做 10分
口令”随行”、”出去”、”趴”,和”靠”
前半部分:基本姿势、蓄势待发、前进 5分
后半部分:在审查员指示时让狗卧下、返回基本姿势 5分
从基本姿势开始,指导手与随行中的犬只向审查员指示的方向前行,走出 10-15 步后指导手发出”出去”的口令并站定,同时提手向前指出(只允许一次)。犬只必须随即向前有目标地以高速直线疾跑最少 30 步距离。在审查员指示下,指导手发出”趴”的口令,犬只必须立即卧下,指导手应该在犬只卧下后才将之前伸出的手垂低。在审查员指示下,指导手步向犬只并站在它右侧,在站定了大约3 秒后指导手向犬只发出”靠”的口令,犬只必须快速坐起回到基本姿势。
评估:不正确的开始、犬只超前、犬只前进速度缓慢、前进时偏侧、前进距离太短、犬只卧下时犹豫或太早、卧下中焦虑或在指导手步近时站起或坐起来,一律会被扣分。
如果犬只没有前进指定距离或在三次口令后仍不停下,项目将被作废。
犬只在第一次口令停止但没卧下,在第二次口令卧下-1.5 分。
犬只在第一次口令停止但没卧下,在第三次口令卧下-2.5 分。
犬只在第一次口令停止但没卧下,在第三次口令仍未卧下-3.5 分。
犬只在第一次口令不停,但在第二次口令卧下-2.5 分。
犬只在第二次口令不停,但在第三次口令卧下-3.5 分。
犬只在三次口令后仍然不停止 0 分。
犬只在第一次口令卧下,在指导手过去时又起来,但在距离指导手 50%再卧下-5 分。
8.卧下停留 10分
口令”趴”和”靠”
在另一犬只开始其服从项目前,指导手从基本姿势在审查员指定的地点以”趴”的口令使犬只卧下,然后离开犬只最少 30 步的距离,不可转头观偷看。
指导手行到一个指定地点后背对犬只。
犬只必须在卧下地点保持平静,指导手严禁影响犬只行为,同时另一犬只进行其服从项目,在审查员指示下,指导手步向犬只并站在它的右侧,在站定了大约 3 秒后指导手向犬只发出”靠”的口令,犬只必须快速坐起回到基本姿势。
评估:指导手引导或暗中帮助犬只、卧下中焦虑或在指导手步近时站起或坐起来,一律会被扣分。如果犬只离开指定地点超过 3 米,扣一半,余下的一半分数,如果在场的另一条犬只已完成了第三个项目,部份分数可保留。